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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工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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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3 22:35:21
核发***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一)依本规定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排污单位不需要办理。(二)不属于本行政***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有核发权限的***。(三)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四)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改正的全部内容。可以当场改正的,应当允许排污单位当场改正。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属于本行政***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或者排污单位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二)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核发***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污许可申请的决定,同时向排污单位出具加盖本行政***1印1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单或不予受理告知单。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下列事项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原核发***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一)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二十日内。(二)第十条中许可事项发生变更之日十日内。(三)排污单位在原场址内实施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后,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十日内。下列环境管理要求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一)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无***排放控制等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四)***或地方实施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核发***应主动通知排污单位进行变更,排污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二十日内申请变更。(五)政l府相关文件或与其他企业达成协议,进行区域替代实现减量排放的,应在文件或协议规定时限内提出变更申请。(六)需要进行变更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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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已成功为本土数百家建筑施工企业提供1站式管理咨询服务。我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工商代理顾问和资质申报团队。核发***根据排污单位申请材料和承诺,对满足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疑问的,可开展现场核查。我们本着互盈、和谐发展的原则,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专l业的服务品质赢得业界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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